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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召开药品阳光推介会

发布时间:2021/10/29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访问次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卫健委关于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通知精神, 根据重庆市卫计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医药产品购买及使用中行风建设的通知》(渝卫办医发〔2016〕98 号)的要求,于2021年10月26日下午2点在我院五会议室召开首次药品阳光推荐会。会议由院长何素芬主持,院领导、相关职能科室、临床主任医生出席了会议。


业务副院长何素芬主持讲话

会议由何素芬业务副院长介绍了药品阳光推介背景及必要性,并对我院药品阳光推荐流程进行了介绍对阳光推荐药品提出了明确要求,强调推介药品必须遵循获批国家编码,且在重庆市药品交易所挂网或进入政府组织的集中招标采购目录范围内满足我院临床需要、现我院暂未常备,或较我院现有药品具有优势参会人员应该结合临床实际、我院现有药品情况及医院用药管理制度等进行综合评估后推选,专科用药必要时听取科室主任或专科医生意见。

院长侯洪讲话

会上侯洪院长对药品阳光推介工作作出强调,药品引进原则在确保临床需要的前提下必须参考国家基药、医保目录、集中采购、国谈药品等条件,按照卫健委、医保局等相关政策实行药品阳光采购,加强合理用药评价,借用处方前置审核和处方点评积极推动阳光用药。积极响应党中央号召,落实“三明医改模式”,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集中招标采购,对重点药品实行监控,严格执行“两票制”,降低医疗费用,确保老百姓看得上病、看得起病、看得好病。控制医疗成本,临床用药做到“安全、有效、经济”


会议最后由临床药学科对本次收集药品的情况进行了汇报并结合我院实际,推荐药品逐一进行介绍,参会人员实名投票方式进行药品推选。本次药品阳光推介会召开有助于改进医院药品引进流程,进一步完善我院药品阳光采购工作,加强我院廉政风险防控,杜绝商业不正之风,为我院合理用药、阳光用药起到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