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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患者:
您好!首先感谢您到我院就诊/住院,感谢您对我院的信任和支持。
我院始建于1953年,是一所集预防、医疗、教学为一体的国家三级综合医院,具有多年优良传统,“病人利益高于一切,一切为了人民健康”是我们一贯的宗旨。现将就诊/住院须知告知您,希望得到您的理解和配合,让我们共同创造一个温馨的环境,使您早日康复。
院或者外宿而引起的任何意外后果将由您自行承担。
一、在我院就诊中您享有的权利:
1.您享有医疗救治、预防保健服务的权利。
2.您享有知道疾病诊断、病情进展、医生建议的诊疗方案、费用、相应风险、疗效及愈后的权利,医护人员会将有关情况向您说明,如您有不明之处,请及时提出请医护人员解答。您对医生提出的诊断及治疗方案享有选择权和决定权。
3.您身体出现不适或需要帮助时,请使用床头呼叫器呼叫医护人员,我们将及时为您提供医疗、护理服务。
4.您可以书面委托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作为您的代理人,代您行使住院期间相关的知情同意权利和诊疗选择决定权利。
5.我院尊重您的隐私权。
6.我院规定,工作人员不得收受“红包”,请您监督,有违反者,请举报至纪检监察办公室,电话:68964639。
7.我院在病区设立了意见簿,欢迎您对医院工作提出宝贵意见,以便于我们及时改进工作和服务。
8.如果您对医疗服务不满意,您可以向医院接待投诉部门反应并协商解决,或申请卫生行政部门调解处理,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在我院就诊中您应履行的义务:
1.您必须提供真实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地址、联系方式及报销类别等。凡冒用他人姓名就医而发生的医疗费用纠纷及相关法律责任等情况,后果自负。
2.建议您向医护人员详尽如实地提供与您健康有关的一切情况,包括本次患病的基本情况、既往病史、诊治经过、药物过敏史、家族史及其他有关详情。否则可能会导致延误诊治、费用增加等后果。
3.请您和家属遵守医院的规定和制度,听从医护人员的指导和建议,不要擅自翻阅病历和其他医疗记录,如欲了解病情可向主管医生咨询。
4.入院后请您遵守医院规定,住院期间医院会统一提供“康复服”。
5.医护人员查房、治疗时间请您不要离开病房。不要在病室内大声喧哗或做其他与诊疗无关且有碍医疗秩序的事情。
6.您需要进行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手术时,需要您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文书一经自愿签署,即具有相应法律效力,对您正确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7.为配合治疗,住院期间医生会根据您的病情为您合理定制饮食。
8.您应遵从医生的医嘱积极配合治疗、按时出院,出院后,您应该按照医生的医嘱进行活动、休息并且依照医嘱定期复诊。
9.您应及时足额缴纳医药费用,以免由于医药费用不到位延误诊疗从而导致不良后果。
10.住院期间请勿擅自到院外就诊、购药、私自请医师来我院会诊及采取其他治疗手段,否则由此发生的不良后果将由您承担。
11.为确保安全,严禁在病区、病室内饮酒,严禁使用电炉、酒精炉、煤油炉、电饭煲、微波炉、电暖气及其他家用电器,违者将按医院有关规定处理,并承担由此引发的各种后果。
12.我院为无烟医院,请您和您的陪护人员,不要在医院病区、病室内吸烟。如您需要吸烟,请您到吸烟区。我院设有戒烟门诊,在戒烟门诊,戒烟医生(咨询电话:62905579)将为您提供戒烟指导。
13.请您自觉遵守我院的病室管理制度,不要在病区走廊、病室内、楼道走廊处晾晒衣物。
14.为了保障患者生命安全,保证医护人员执行医疗行为,病室请勿反锁、拴死。
15.病房为公共场所,患者个人的手提电脑、现金、证件等贵重物品请勿带入病房,如若带入请自行妥善保管,防止丢失。患者违反规定造成财产损失的,我院不承担赔偿责任。
16.医生根据患者病情开具陪护医嘱。家属陪护应严格遵守医院的相关制度和规定。相关问题请咨询主管医护人员。
17.请您爱护公共财物,自觉维护医院公共场所清洁、卫生。
18.如果您在本院被疑诊为法定传染病,医院将依照法律规定对您采取相应的诊疗措施,请您积极配合。
19.请您尊重医护人员的人格权、人身权。
20.请您不要泄露其他患者的病情和隐私。
21.我院属国家二级甲等综合医院,承担有医学临床、护理教学任务,请您配合临床教学工作。临床教学活动涉及到门诊和住院的相关医疗过程中,我们在临床教学活动中将充分保护您的隐私。感谢您对我院临床教学工作的理解以及对医学人才培养的大力支持。
三、作息制度:
1.病房早晨6点开灯,12点午休,22点熄灯,熄灯后可开壁灯。
2.病房每日会根据工作量在早晨5点-6点开始抽血、发药、倒引流液等工作,如果您想在早7点之前吃东西,请您询问一下护士是否有需要空腹的检查,以避免因进食影响您的检验及检查项目。如有特殊检查、治疗、护理项目,医护人员会提前通知您。
3.每天早晨8点—10点,下午14点—16点为诊疗时间,在此时间内请您不要离开病室。
四、饮食制度
医院食堂为您提供送餐服务。您可以通过订餐电话(18423453998)预订饭菜。送餐时间:早点(7:00)、中餐(11:30—12:30)、晚餐(17:30—18:30)。
五、陪护制度
1.病房医生根据患者病情开陪住医嘱。
2.陪护人员应身体健康,有相应陪护能力。
3.陪护人员应服从医护人员管理,规范佩戴腕带或工作牌,不得擅自翻阅病历和其他医疗记录,禁止谈论有碍患者健康和治疗的言语。
4.陪护人员应保持病房内清洁、整齐、安静;不得吸烟、饮酒、高声谈笑、坐卧病床;不得在病房洗澡、洗衣服。陪护人员必须爱护公物,节约水电。
5.陪护人员在医师查房、患者治疗时,应主动离开房间。如欲了解治疗情况,须待以上工作结束后,向医护人员咨询。
六、探视制度
1.探视时间:每天下午15:00—17:00;疫情期间非必要不探视。
2.因病情需要探视者,应办理探视手续(向主管医生或病区护士长提出申请,由护士长签发探视证后方可在规定时间内探视)。探视人员请不要在病人床上坐、卧或进行其他影响治疗的活动。
3.学龄前儿童及患有传染性疾病、精神病患者请不要进入病房探视。
4.请您不要将宠物及家禽带入病房。
七、病房管理制度
1.您的床头桌上最多放三样物品,物品请摆放整齐,物品用完后请随时放回原处,床下请勿放杂物。贵重物品请您随身携带以免丢失。
2.为了防止您滑倒,请您不要在地面湿滑时到处走动。同时请保持病室内、水池旁、厕所、洗漱间及楼道地面干燥,有水渍时请与工作人员联系及时清洁,防止滑倒、摔伤。
3.所有患者入院时,我们都会进行跌倒风险评估,为了预防跌倒/坠床的发生,应做好如下防范措施:
3.1.为了防止跌倒,请穿防滑拖鞋,禁止穿海绵、塑料等易滑拖鞋,地面潮湿时请勿下地走动。
3.2.下床活动需要有人搀扶,上厕所或起床感觉力不从心时,请及时按呼叫玲呼叫护士。
3.3.患者如需淋浴,应征得主管医生或责任护士同意,并有患者家属陪同方可。
3.4.服用特殊类药物(如:助眠药类、降压药、利尿药、镇痛药等)后,应注意避免跌倒。
3.5.患者上床后请及时拉起床栏,陪护人员不得与患者同睡一张床,以免患者发生坠床。
3.6.请将频繁使用的物品放置于随手可及的地方,避免因卧床时伸手取物造成坠床。
3.7.醒来不要马上起床,做到“三个半分钟”:在床上躺半分钟;两腿下垂于床沿坐半分钟;站立半分钟后再起步。
3.8.患者病情需要时,院方可使用局部保护性措施,如约束器具。
3.9.在患者病情尚未稳定期间,请家属24小时留陪。
陪护要求:身体健康的患者家属,具有相应照护能力或聘请与院方有合同关系的公司护理员。
3.10.患者跌倒评估≥4分或生活自理能力评分≤40分、年龄≥80岁,不能独立下床。
3.11如为婴幼儿,尤其会翻身的婴儿,为保护患者的安全。请将床挡抬起。家长应教育患儿不要在床上蹦跳,不得随意摘掉床栏。因家长原因造成的意外责任自负。
4.请您远离电开水器、电热水器、微波炉、天然气、过热的食品等容易烫伤您的物品。
5.住院期间您需要帮助时,可以按呼叫器与护士联系。
6.如果您是准备手术的患者,请您遵照医护人员的要求,戒烟并练习深呼吸,以增加肺活量、改善通气,避免术后痰多、排痰困难,减少肺炎等术后并发症。同时练习卧位翻身、床上大小便,避免术后长时间卧床导致压力性损伤;适应卧床排尿,以尽早拔尿管,预防泌尿系的感染。
7.入院时请您带齐生活用品,住院期间不得离开医院。
8.由于儿童用药的特殊性,患儿所用药物经常不足一支,但需要领取并支付整支的费用,剩余药物作为医疗垃圾由医院统一处理。如果家长不同意这种用药方式,请在入院时与主管医生及时沟通,以免在出院时发生不必要的矛盾。
八、如果您是重庆本地基本医疗保险人员,请在入院当天刷卡办理入院手续,以免发生刷卡前费用自理的情况。
九、出院结账
1.如果您是重庆本地基本医疗保险人员,请持出院通知单和医保卡,到入出院处出院窗口进行结算,结算完成后回到护士站领取您的出院证明、出院带药及相关资料。
2.异地医保和自费患者,请持出院通知单,到入出院处出院窗口进行结算,结算完成后回到护士站领取您的出院证明、出院带药及相关资料。
3.出院后请您按照出院诊断证明书中的医嘱按时服药和锻炼,定期到医院门诊复诊。
十、患者在住院期间不适合外出或外宿。如果患者外出或外宿,可能会出现以下风险,会对患者疾病的治疗、身体的健康甚至生命造成不利影响,特告知如下:
1.院外意外伤害;
2.患者的病情将加重或者出现病情恶化的不良后果;
3.猝死;
4.由于患者在患病期间外出,患者原有治疗已经取得的效果可能会丧失;
5.患者可能因外出而丧失最佳的诊断治疗疾病的时机;
6.其他严重的无法预计的意外;
7.医保病人因离院所造成的住院费用不报销等。
鉴于上述原因,医护人员希望患者在住院期间安心治病,不要外出或外宿,请患者自觉遵守医院的规定。
若患者不听劝阻坚持外出或外宿,我们将视您为自动出院,直接为您办理自动出院手续,并对您在离开医院期间发生的一切问题,不承担任何责任。